工程建設標準深化改革意見出臺
日前,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印發(fā)《關于深化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改革的意見》,落實《國務院關于印發(fā)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》精神,進一步改革工程建設標準體制,健全標準體系,完善工作機制。
● 按照政府制定強制性標準、社會團體制定自愿采用性標準的長遠目標,到2020年,適應標準改革發(fā)展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,重要的強制性標準發(fā)布實施,政府推薦性標準得到有效精簡,團體標準具有一定規(guī)模。
● 加快制定全文強制性標準,逐步用全文強制性標準取代現行標準中分散的強制性條文。
● 改變標準由政府單一供給模式,對團體標準制定不設行政審批。鼓勵協會、學會等社會組織,主動承接政府轉移的標準,制定新技術和市場缺失的標準,供市場自愿選用。
● 縮小中國標準與國外先進標準技術差距。標準的內容結構、要素指標和相關術語等,要適應國際通行做法,提高與國際標準或發(fā)達國家標準的一致性。
摘自 《中國建設報》 2016.08.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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