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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結算時,咨詢公司常用的一些技巧、

來源:??????2020-3-28 11:09:29??????點擊:

問題1、工程完工后,乙方依據后來變化的施工圖做了結算,結算仍然采用清單計價方式,結算價是1200萬元,另外還有200萬元的洽商變更(此工程未辦理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,不少材料和作法變更也無簽字)。

咨詢公司在對此工程審計時依據乙方結算報價與合同價格不符,且結算的綜合單價和作法與投標也不盡一致,另外施工圖與投標時圖紙變化很大,已經不符合招標文件規(guī)定的條件了。因此決定以定額計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審計,將結算施工圖全部重算,措施費用也重新計算。得出的審定價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結算價。

而乙方以有清單中標價為由,堅持以清單方式結算,不同意調整綜合單價費用和措施費。雙方爭執(zhí)不下,談判陷入僵局。這種分歧應如何判定?

答:此問題的焦點在是否按定額計價結算方式。因此在雙方確認按定額價結算時有無簽認,如果有無論價格多少都是正確的。如果沒有,雙方得重新確定結算方式后再辦理結算。

問題2、清單結算時,材料差價、暫估價調整后、清單子目內容有調整時應如何結算,按合同約定?材料差價、暫估價調整后的價格可以按合同約定執(zhí)行,但如果是清單項目所包括的內容發(fā)生變更,增加或減少應如何處理呢?另外,如果甲方規(guī)定變更單項子目價格在某限額之內不予調整,應如何規(guī)避風險?同時前述的清單內容變更后的價格是否使用該條款呢?

答:在結算時,材料價差、暫估價調整應該按合同約定。清單項的變更有兩部分,第一是工程量的變化,第二是工作內容發(fā)生變化。第一種完全按單項子目價格的限額要求調整。第二種要根據合同對設計變更或簽證的具體要求。